近日,山东济宁的钟女士(化姓)告诉媒体记者,2024年1月31日,她的儿子马某某因酒后与人起冲突,多次被打后,挥手打了别人一拳。被打者倒地不起,两天后因抢救无效死亡。2025年6月19日,微山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钟女士儿子马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对此判决,马某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钟女士称,在法庭上马某某也一直没有认罪的。那么,一审判决有可能被改判吗?
钟女士介绍,他儿子和死者根本就不认识,因为儿子的朋友认识死者,吃饭的时候两桌就凑成了一桌。
马某某在庭审上供述称,酒桌上,他想要离开,遭到死者王伟拒绝,两人辩驳了几句,王伟的儿子王宇(化名)推了一下马某某的肩膀,马某某不服便与王宇互相辱骂,紧接着,王宇向马某某的胯部踹了一脚,又朝其头部打了一拳。
判决书显示,双方被劝出店门外后,马某某与王宇等人又互相辱骂、厮打。随后,马某某被朋友劝阻到一辆白色轿车尾部时,他用右拳击打紧随在朋友身后的王伟左脸部,王伟用手捂着左脸摇晃着身子靠着轿车倒地。
几分钟后,王伟被救护车拉走,可两天后因抢救无效死亡。2024年2月3日,马某某被行政拘留,9天后,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被微山县公安局刑事拘留。该案经过检察机关起诉,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马某某有期徒刑八年。
判决书也显示,事发后,马某某在微山县人民医院接受检查治疗,医院出具的出院诊断为胸部外伤、胸壁挫伤、头部外伤、面部外伤。
关于法院认定的故意伤害,钟女士并不认可,表示儿子最开始没有还手,惹急了才打了一拳。同时,马某某的辩护律师也认为,马某某对王伟的死亡结果,客观上无法预见,主观上不存在故意或过失,应定性为意外事件。
那么,在该案件中,被法院判刑的马某某是否为正当防卫呢?法律专家指出,正当防卫认定存在三大焦点:不法侵害是否正在进行、防卫是否针对侵害人、手段是否相当。
目前,马某某的辩护律师在上诉状中提到,王伟的尸检报告中并没有脸部被打后的青紫、瘀血等伤痕记载,济宁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意见中也未说明轻微暴力是致死的直接原因。王伟生前一天内多次多量饮酒,患有三级高危高血压,睡眠不足,情绪激动,且在马某某击打前已有过一次头部撞地的摔倒。因此,上诉方希望二审能顾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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